根據鄭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及評分細則,鄭州市教育局每年舉辦10次國家教育考試:普通高招、自學考試(2次)、成人高考、同等學力申碩考試、教師資格考試(2次)、藝術類省統考、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、學業水平考試,各考點承接考試夠8次得滿分,少承接一次考試任務或出現考試安全、重大輿情事件,每次扣0.5分。為圓滿完成市教育局的年度績效考核工作,結合我校實際,制定鄭州一中承接國家教育考試工作制度如下:
一、 高度重視,積極承接各類國家教育考試
國家教育統一考試是國家選拔人才的重要途徑,考試規模大,社會關注度高,其過程是否公平公正直接影響人才的培養質量。我校充分認識到國家教育考試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,積極承接國家教育考試工作。尤其是在當前常態化疫情防控的背景下,更要增強責任感和風險意識,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要求,不斷提升考試組織管理水平,確保我校承接的各項國家教育考試任務圓滿完成。
二、 強化管理,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
學??荚囶I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,主管教學、德育和安全(防疫)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,其他校級領導任巡視員,成員主要由教務處、總務處、政體處和各年級的負責人組成。學??荚囶I導小組指導全校的考試工作,確定考試工作的指導思想、原則和要求,檢查考試的組織實施情況,聽取考試工作的匯報,巡視考場,解決處理考試工作中出現的問題,對有失職行為的監考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并提出處理意見。
教務處負責考試的具體組織工作。參加上級招辦的業務培訓,組織監考人員培訓,組織考試實施,對考試情況進行總結。
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。校長是第一責任人,抓好抓細抓實考試組織管理各項工作。在組織考試過程中,根據工作需要,明確劃分崗位責任,工作落實到人,對于考試中出現工作疏漏、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,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。
三、 監考工作制度
(一)監考人員
監考工作是學校的正常教學活動,各年級、各部門的教職工都有承擔監考任務的責任和義務,應服從學校的考務工作安排。臨近退休的教職工,男教師年滿58歲、女教師年滿53歲,優先給與照顧,原則上不安排監考任務。
下列特殊情況,可以不安排監考任務:
1.脫產外出進修的。
2.因身體原因長期請病假的。
3.處于孕期、產假的女職工。
4.國家教育考試中規定需要回避的。
其他因故不能參加監考工作的教師,按照監考工作請假規定辦理請假手續,報教務處備案。
(二)監考人員職責
監考人員要認真負責地做好監考工作,嚴格維護考場秩序,嚴肅考試紀律,制止違紀行為,確??荚嚬?、順利地進行,按時、保質完成監考任務。
監考過程中要做到:不得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場;不回答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;不吸煙,不打瞌睡,不談笑;不抄題、做題,不得將試卷帶出考場;不穿響底鞋,不得頻繁走動或站在考生旁邊看考生答題;不得擅自離開考場或做其他與監考無關的事。
具體要求按照各類考試的《考務工作手冊》執行。
(三)請假辦法
教職工因病、事等原因不能正常參加監考工作的可以請假,但必須履行請假手續,手續完備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。
病假:填寫《鄭州一中監考工作請假審批表》,持公立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,本人簽字,由主管副校長審批通過后交教務處備案。
事假:填寫《鄭州一中監考工作請假審批表》,本人簽字,由主管副校長審批通過后交教務處備案。
承接考試期間如遇公差、婚、喪等事宜需請假,按照《鄭州市第一中學教職工請假規定》,填寫《鄭州一中請假(出差)審批表》,履行相關審批手續后,交教務處備案。
(四)責任事故處理
對于無故缺席、不認真履行監考職責、在監考過程中因過失造成事故的人員,兩年內不能參加評優評先、晉級、職稱評定,并由學校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,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,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(五)考核
監考任務完成情況納入教職員工年度考核,監考工作的考評情況與教師年終考評、優秀教師評選、職稱評定、調職晉級等掛鉤。
審批表下載: 鄭州一中監考工作請假審批表